周三的法庭正式开庭,原本狭小的法庭坐满了旁听者,因为座位不够,许多人都被挡在法院门外,这些人基本是本镇的留守老人,他们希望能从这场官司中汲取一点经验。
开庭后,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枯燥的审判程序,终于轮到陈律师进行诉讼辩论,陈律师采取了“煽情策略”进行辩论,这在她的职业生涯是第一次。她说:“诚然,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,负有赡养父母、并替父母分担医疗费用的义务,但是由于国家养老机制和医疗体系的紊乱,多数父母都没有可靠保障,导致子女的这种道德性义务被提升为法律性义务,子女成了父母亲唯一的‘养老保险’,这不能不说是整个社会的灾难!”
法官敲了一下木锤,提醒她:“请陈律师注意措辞!”
陈律师向法官鞠了一躬,继续说道:“我的被告阿孝,现在在一家通信公司做话务员,每月工资是3000元,除去所有生活开销,每月最多可以省下1600元。按照本镇的最低生活水平,他要每月给父母提供1200元的赡养费,那么就还剩400元。也就是说,他要用这400元预防各种突**况,假如他生了一场大病,他就只能靠这400元救自己。——不过我的被告还是很幸运的,他暂时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。”
台下响起一阵哄笑,法官又敲了几下木锤。
陈律师拿起一叠照片,这原本是只给法官和原告看的,但她却晃动着它们给周围所有的人看:“大家可以看一下我的被告现在居住的环境,一个只有10平米左右的隔断间,里面只有一张床,一扇小窗,这样的环境简直和乞丐没什么区别!但是我的被告每天工作完12个小时,还要住在这样的环境里,为的就是能多省一点钱!——我不能说他是不努力的,因为不努力的人不可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还要省吃俭用,拼命工作!”
陈律师声色俱厉,极尽辩论之能事,试图引起一些旁听者的同情。——但这些旁听者毕竟不是陪审团。法官的木锤高高举起,几次都想阻止这一反常的辩论方式。
“我也不是在替被告推卸责任,要他不去赡养父母、抛弃父母,做一个无情无义的人。尽管他没有能力偿还父母所有的赡养费和医疗费,但他仍然愿意把他省吃俭用、积攒了6年的所有积蓄都交给父母,以此向父母证明他仍是个孝子!——但是在原告的诉讼状当中,原告父母的要求好像还不仅于此!按照原告的要求,是要让子女陪在自己的身边照料自己,并给子女安排更好的工作。——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!按照法律规定,子女除了为被赡养的父母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条件外,并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父母。请注意,是‘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父母’,不是‘待在父母身边,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关心照料父母’,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待在父母身边,这一点请被告听清楚!”
显然是吸取了郭家人的案子的经验教训,陈律师提前就圈定了这条法律的“界定范围”,给法官的判决设下一道屏障。法官也意识到这一点,他看起来很不高兴。
陈律师义愤填膺地说:“同时,我要向被告父母存有虐待子女的犯罪嫌疑提起诉讼!”
原告席位上的老父亲坐不住了,他站起来喊:“我什么时候虐待儿子了!......”
法官敲击着木锤,要求原告肃静。
陈律师继续说:“按照常人来看,我的被告阿孝从小就被父母疼爱,在学校的成绩优秀,没有不良记录,享尽了荣誉,最后还成为一个名校生,好像父母对他的养育是无可挑剔的。但是当这个男孩从光环里走出来,我们看的又是另外一幅光景。——我看到的是一个自闭、懦弱、没有主见却脾气暴躁,经常失败了还替自己找借口的一个可怜的灵魂!”她又把那些照片举起来,晃动着给诸位看,“这就是这个可怜的灵魂居住的地方!”
阿孝的脸色涨得通红,他没想到陈律师竟会挖苦自己。
“我不能不说,造成这样一个可伶的灵魂,他的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!——他的父母从小就给他设定好方向,设下各种框条,规定他只能往里面钻。他被教导不去跟那些差生交往,保持高冷,导致他以后和人打招呼都不会;他被教导只要学好课本,将来就不愁吃穿,结果成了一个只会死记硬背的书呆子;他被教导不要独立思考,否则会讨人厌,结果他变得懦弱、胆小,反而讨人厌了。他每次看到一个乞丐,父母都不忘叮咛他一句:‘你不好好学习,将来就和这个乞丐一样!’他们还常常提醒他:‘外面的世界是残酷的,除了自家人,谁都不能信任!’请问父母这样培养儿女,你们到底是何居心?是真的像你们宣称的:‘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!’,还是真正想把儿女变成一个既能哄你开心、又能传宗接代的多功能提款机?——尽管我们可以以各种道德名义、亲情名义美化父母对于子女的干涉,但这种干涉如果是为了扭曲他们的灵魂、甚至占有他们的灵魂,这就是比肉体上的虐待更加严重的罪行了!——所以,我方要求原告必须当庭向被告道歉!”
陈律师辩论完毕,法庭内引起不小的骚动。毕竟都是镇里的父母亲,对于针对他们的观点,在感情上还是难以接受的。原告席位的老父亲气得青筋暴露,双拳紧握。法官也像是耐足了性子,更用力地敲击木锤,一分钟以后,法庭的秩序才稳定下来。
接下来,法庭又回到既定的审判程序,双方律师只被允许罗列僵硬的法律条文,不准擅自解释法律的“界定标志”,好像这是法官才有的权利。而陈律师刚刚的那段辩论就好似一段小插曲,显得无足轻重。
审判临结束,法官做出判决,这个判决和郭家人的判决是一样的,也就是说,阿孝还是得回家陪伴父母。对于这个结果,陈律师显得好像在意料之中。但阿孝却没办法接受,他像被叛了死刑似的当庭就大哭起来,竟还莫名其妙地喊着:“我是冤枉的啊!......”
这个判决让大多数人感到满意,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同时也符合普遍的孝道伦理,镇里人纷纷效仿阿孝父母的做法,法院的传票像一群鸽子一样飞向全国各地的儿女们。大街小巷都在放着同一首温情的老歌,老人小孩都跟着唱:
“常回家看看,回家看看,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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